在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的学习经历,是学生开启音乐职业之路至关重要的奠基阶段。学校通过系统教育,首先帮助学生构建坚实的职业技能体系。这包括主修乐器或声乐的高水平演奏演唱技能、全面的音乐理论知识(
在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的学习经历,是学生开启音乐职业之路至关重要的奠基阶段。学校通过系统教育,首先帮助学生构建坚实的职业技能体系。这包括主修乐器或声乐的高水平演奏演唱技能、全面的音乐理论知识(乐理、和声、曲式、音乐史等)、以及视奏、伴奏、乐队合奏等实用能力。这些技能是未来从事任何音乐相关职业的硬核资本,无论是走向舞台还是讲台。
其次,学校通过丰富的艺术实践平台,引导学生初步探索职业方向。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外的音乐会、专业比赛、大师班、艺术交流等活动,不仅锻炼了舞台心理素质和临场表现能力,也开始接触和了解音乐行业的各个细分领域,如舞台表演、音乐教育、社区文化、活动策划等。这个过程有助于学生发现自己的兴趣和擅长所在,为未来高等教育阶段的专业细分和职业规划提供初步认知。
最后,学校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与持续学习能力。严谨的专业训练磨练了学生的毅力、专注力和追求卓越的精神;与师生及业内人士的交流,培养了基本的沟通与合作能力;而对音乐艺术的深入理解,则激发了内在的创作热情和终身学习的动力。这些素养是确保学生未来在音乐道路上能够长期发展、适应行业变化的关键软实力。从这里起步,学生将带着专业的技能和清晰的规划,迈向更广阔的高等教育和职业舞台。

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基础信息
建校日期:1953
院校类型:中专学校
学校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
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于1953年正式建校,是一所省属公立中等音乐学校,坐落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音乐学院桃仙校区。学校设有党政办公室、教务科、学生科、教辅科研科及键盘学科、管乐学科、弦乐学科、民乐学科、演唱学科、理论学科、文化学科。开设键盘乐器演奏、西洋乐器演奏、中国乐器演奏、演唱(美声、民声、通俗)、音乐学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。
招生要求
1、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;
2、普通中专1、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;
3、高中毕业生、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4、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5、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(一代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)。
录取规则
1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,对考生实行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为国家公平、公正选拨人才。
2、我院录取原则: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,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愿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,作退档处理。
3、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,考生依照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。
